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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延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5:25

延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规定,总结南平市延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延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pzf.gov.cn)下载。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延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46118楼B区,邮编:353000,电话:0599-8881882,电子信箱:ypqr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人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遵循合法、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

现将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3我局围绕社会保障、就业、人才等领域群众最迫切关心了解的信息,我局通过延平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87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1,已办理完成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把信息公开审核关,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全面、语言表述严谨、标点使用准确、信息发布规范,并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好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我局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开展各类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布更新我局日常工作重点、市民关心的涉人社领域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工作要求,信息发布前要严格落实“拟稿人员、分管领导、主管领导”三级审批和“一事一审”管理规定,反复核稿、校稿,用好“内容辅助校验”功能对拟发布内容进行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的意识仍需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和宣传需深化

2024年我局将着重做好以下改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审核把关,加强规范发布,丰富公开形式,提高发布解读能力与水平,向公众提供更精准、更全面的政府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延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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