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延平区太平镇开展道路隐患“微治理”三年(2024-2026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太政文〔2024〕24号

 

 

 

太政202424

 

 

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延平区太平镇开展道路隐患“微治理”三年2024-2026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太平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区道安办《关于开展道路隐患“微治理”三年(2024-2026年)行动的通知》(延道安办〔20244),制定《延平区太平镇开展道路隐患“微治理”三年(2024-2026年)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细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4121

延平区太平镇开展道路隐患“微治理”三年(2024-2026年)行动方案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面深化延平区太平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切实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镇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太平镇决定20241月至202612月,分五个阶段在全区开展道路隐患“微治理”三年(2024-2026年)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总体工作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树立“隐患就是事故”“预防重于泰山”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抓铁有痕”的韧劲,推动形成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治理大管控格局,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太平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树牢“隐患即是事故”理念,主动担当、提前介入、关口前移,将“事后”工作前置到“事前”开展,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干预,变末端治理为前端预防,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着力在“精、细、实”上下功夫,提高整治措施系统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走出一条“花小钱办实事”的山区公路安全隐患整治路径,实现“安全保障能力系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交通安全事故明显下降”的目标。

二、阶段安排

20241月至202612月,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41月)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本实施方案,召开一次专门会议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全面排查(20242月至4)。全面深入细致排查辖区道路风险隐患,采集、梳理基础数据,按照危险程度和风险等级,相关部门进行现场会诊,集中对隐患进行分类认定,提出治理意见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四张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将排查出的隐患抄报区级相关责任部门。

(三)重点推进(20245月至12月底)各村(居)、有关单位根据轻重缓急,针对重点难点热点,列出道路隐患“微治理”明细表,确定2条示范路,并按一处一档报表的要求归档上报;三年行动期间路口、路段治理每年5个,其中20246月底前,按年度计划完成60%的整治任务。202412月,接受延平区组织联合多部门集中开展的自评验收工作。

(四)集中攻坚(2025年)动态更新“四张清单”,落实年度整治计划,加大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道路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五)巩固提升(2026年)全面完成三年整治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总结工作成果,召开现场会推广经验,选取重点路口进行改造升级,巩固提高治理效果,形成常态机制。
  三、排查重点

隐患点段排查范围:辖区内供社会车辆通行的道路。

(一)标识缺失。道路损毁、交通标志、标线缺失、模糊不清的路段、路口;道路沿线镇村人口聚集区减速带、警示桩、指示让行等标志标识缺失的点、段,以及交通标志标线、限速等设置不合理的点、段;

(二)设计缺失。设计、渠化不合理的交叉路口,标识标牌,信号灯缺、损以及信号灯配时不合理的路口,路面抗滑性能不佳的急弯路段

(三)设施缺失。安全防护设施缺失的沿河、高路基、桥梁、临水临崖等路段

(四)视距不良。在通视三角区范围内,驾驶员视线被房屋、山体、树木或其他障碍物遮挡,夜间交通流量大且安全隐患多的路口无灯光照明或亮度不够,难以观察交叉点和相交道路上的行车情况;

(五)高差过大。相交道路以较大的纵坡与主线交叉,农村公路与国省道平面交叉口路基高度差过大,交叉口水平地段相连接的道路坡度大于3%,特殊地点大于5%,产生车辆冲坡现象;

(六)路口过密。二级公路的干线公路路口间距小,开口过密,导致行人、非机动车穿行过多,同一村庄同一条路设置多个开口;

(七)事故多发。“三年来发生亡人事故,或1公里范围内三年来发生10起(含)以上一般事故、一年来发生3起(含)以上一般交通事故的路段、平交道口”。

四、治理原则

本着“安全、有效、经济、实用”的原则,以效果为目标,以消除隐患为导向,逐点梳理研判,对排查出的隐患点进行多方论证、比选治理措施,形成“一点一对策”,原则上单个点、段治理投入资金不超过10万元,力争以广覆盖的小投入保障大安全

五、治理措施

结合当地实际,重点做好“隔、封、亮、增、透”:

(一)实现分隔交通、改善行车秩序,阻拦不良交通行为。

1.中央隔离栏。大力推进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农村道路城市化管理,推动在镇、村路段设置中央隔离护栏,消除车辆随意掉头、压线超车以及行人随意横穿安全风险。

2.机非隔离栏。推动在交通流量大、具备条件的道路设置机非隔离栏,保护非机动车通行安全。道路空间不足的,可使用隔离柱、机非缓冲区或交通标线来规定骑行空间。

3.行人隔离栏。在平面交叉口范围内人行道边及其它需要防止行人进入车行道的路段,宜在人行道两侧沿路缘石设置行人隔离栏。

(二)规范设置开口、强化秩序管理,合理布局道路网络。

1.封交叉路口。按照“宜封则封,宜并则并”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推动有关部门归并现有平面交叉口,减少平面交叉口数量间距。

2.封中间隔离开口。重点提升穿城镇路段。在保障路侧居民有序安全穿越公路的前提下,调整和归并中央分隔带开口及路侧出入口设置,优化标志、标线及渠化设施,规范车辆行驶轨迹,减少或分离交通冲突点,缩小冲突区域。

3.封在建道路。该封闭未封闭、该专人值守未值守的,督促整改到位。

(三)开展亮灯工程、提高暗区照明,保障夜间通行安全。

1.亮路段。对夜间事故多发和企业、单位通行需求量大的路段,要安装路灯等照明设施,照度不足的,提升亮度,有条件的地方要推广使用面板显示主动发光交通标志。

2.亮路口。在较小平面交叉路口的两侧设置警示桩(道口标柱),或在现有警示桩(道口标柱)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粘贴反光标,在国省干道村庄出入口单设照度高的照明灯,用于提醒干线公路车辆提高警觉,预防支线公路车辆和人员突然出现而引发事故。

3.亮路侧。对交通流量较大、车辆行驶速度较快的平面交叉路口,在干线公路两侧或中央隔离带设置诱导标志、反光道钉、团雾爆闪灯。

(四)完善安全设施、增设警示标志,筑牢交通安全屏障。

1.安全设施。实施路侧险要路段“三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平交路口“五必上”(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改造提升,在支线公路,补充完善“停车让行、减速让行”等交通安全禁令标志。

2.支路哨兵。紧盯农村地区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隐患程度高的非灯控交通路口,有条件的地方要布设支路哨兵系统,主动探测、提前预警,实现即时交通安全预警提示。

3.货车右转防护。在货车通行集中、人流车流交织和货车右转事故多发的路口,设立中、重型货车停车让行标志、标线,明确提示货车路口“右转必停”,辅助完善电子警察、凸面镜等设施。

4.路面抗滑。对事故多发的急弯路段,通过对水泥路面机械抛丸和刻纹处理,提升路面抗滑能力。

5.工程降坡。对与国省干线相交的支线道路路基高度差过大的,通过采取工程降坡措施,解决支路车辆“冲坡”问题。

(五)强化亮视清障、提升拓宽视距,提高交通安全系数。

1.绿植剪切。对平面交叉口通视三角区的障碍物进行清理,对遮挡安全视线的树枝、杂草、堆放物等,予以清理、修剪,确保路口视线的通透。

2.急弯诱导。对急弯道、临河路段,在视距受限的平曲线急弯弧度处,根据道路线型、转弯半径、曲线长度等增设一个或多个太阳能单元诱导标,在地面施划黄色虚实线。在临河波形护栏上增设轮廓标,警示过往车辆注意道路宽度。

3.镜面扩距。在视距不良的平面交叉路口、急弯暗弯路段,设置凸面镜,改善视距。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微治理”安全提升工程,是今年道安工作要点的重要内容,也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措施。各村(居)、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对接交通、公路、城管、住建、公安等部门,细化实施方案,突出治理重点,严密治理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要主动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二)加强部门协调。由道安办牵头,定期召开隐患排查整治联席会议,通报治理工作情况,共同研究治理对策,切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要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同步完善交通管理设施并有针对性地强化执法管理,有效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闭环管理。各村(居)要坚持台账管理、签字压责、挂账督办“三项措施”,做实隐患排查、整治、验收、销号“四个过程”,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能立即整改的要立查立改,短时间无法整改到位的,要采取临时性措施,最大限度推进隐患动态清零。

(四)强化督导检查。道路隐患治理期间,实施全程跟踪问效,列入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和道安考评。镇政府将定期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通报,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


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