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南平市延平区审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共分为6大部分,分别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延平区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461号黄金中心16A,电话:0599-6161765。
一、总体情况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条例》内容,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由专人负责信息审核、发布等日常工作。
(二)我局以福建延平政府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主体平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审计项目计划等部门工作动态,并通过投稿南平市审计局《闽北审计》、福建省审计厅《简报》、三级信息共享平台等媒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2020年我局未收到网上申请。
(四)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办公室为信息公开牵头单位,协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安全审查工作,依照“信息公开申请表”规范公开流程,做好保密审查和台账建立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延平区审计局没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延平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问题和不足也同时存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二是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导致效率不高,更新不及时。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完善,规范化有待加强。今后,我局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有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南平市延平区审计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