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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延平区南山镇2019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0 21:59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及上级政府部门的具体要求,由延平区南山镇政府编制的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延平区南山镇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998426501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南山镇迁乔路51号。

一 、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9年,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站办的工作职责,并由专人开展具体工作。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我镇制定了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2019年度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4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内容涉及工作动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机构职能等类别。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我镇未发生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及监督考核。2019年南山镇政府信息依照“条例”做好全面公开的同时,严格做好安全审查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政务公开监督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6 0 0 0 0 0 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按照《条例》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对各站办的指导和考核,组织信息员相互交流、探讨,切实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公开信息范围有待进一步界定。根据上级的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公开范围,在确保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与监督政府部门运作情况权力的同时,又能保证国家利益以及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020年工作打算及有关意见建议。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继续健全和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的沟通与联系,多汇报、多请教,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有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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