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由原延平区里卡电子新建厂房建设项目修改为延平区里卡电子自动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二、1#及2#厂房由原先设计6层,建筑高度26.70米,调整为3层,建筑高度15.9米;3#厂房由原先设计4层调整为6层,建筑高度不变为23.95米;增设4#厂房设计6层,建筑高度23.95米;原1#厂房地下室水泵房及消防水池调整至3#厂房下方。
调整后的项目主要规划经济指标为:总建筑面积为18327.2平方米,容积率为1.47,建筑密度为31.7%。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现将该项目调整前后的总平面图方案在建设地点及延平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时间: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8日。公示期内,市民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书面向延平区自然资源局反映。
通讯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十楼。
联系电话:0599-8823035
附件:1.延平区里卡电子自动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原方案
南平市延平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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