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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南平市延平区正多贸易有限公司《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的公告
2026-02-25 17:1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访问量:

南平市延平区正多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721MA2XRE604D):

我局于2026年2月24日作出《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南税一稽强催〔2026〕3号),因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将《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南税一稽强催〔2026〕3号)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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