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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平区零散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延政办规〔2025〕7号
2025-12-19 16:01 来源:延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成果,保持我区流域良好生态环境,根据《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生猪散养反弹问题整治机制的通知》(延政办20223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2511月中旬至20265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零散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二、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乡联动、一体运作,在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框架内,摸清底数、明确措施、明晰责任,通过摸排动员、整治攻坚、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实现在2026531日前,完成全区零散生猪养殖清理整治工作,并实现常态长效管理。

三、范围期限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专项整治到期后自动废止。实施期间如遇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调整的,从其规定。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隆华05998875201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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