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成果,保持我区流域良好生态环境,根据《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生猪散养反弹问题整治机制〉的通知》(延政办〔2022〕3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25年11月中旬至2026年5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零散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二、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乡联动、一体运作,在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框架内,摸清底数、明确措施、明晰责任,通过摸排动员、整治攻坚、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实现在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全区零散生猪养殖清理整治工作,并实现常态长效管理。
三、范围期限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专项整治到期后自动废止。实施期间如遇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调整的,从其规定。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隆华,0599—8875201(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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