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提升我区竹笋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区域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印发〈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绿基〔2020〕149号)和《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南平市综合(三争)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办〔2025〕1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过程
1. 起草单位,包括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
起草单位: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农村局
牵头单位: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农村局
参与单位:区发改科技局、工信商务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延平公安分局,延平生态环境局,延平公路分中心、区供销社,西芹镇、夏道镇、炉下镇、南山镇、茫荡镇、大横镇、来舟镇、王台镇、峡阳镇、塔前镇、太平镇、樟湖镇、洋后镇、赤门乡、巨口乡。
2. 征求意见。通过向区直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征求意见,并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征求意见。
3. 合法性审查的经过和情况。2025年8月19日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4. 会议研究及签署情况。2025年8月22日通过区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研究通过,并按发文程序完成签发流程,于2025年9月8日由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平市延平区建设绿色食品原料(竹笋)标准化生产基地工作方案》。
三、主要内容
建设延平区竹笋“原料基地”3万亩,根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印发〈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绿基〔2020〕149号)文件要求,围绕建设“原料基地”七大体系,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成立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基地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全国绿色原料(竹笋)标准化生产基地绿色食品认证新增数量列入综合考评。通过项目实施,确保顺利通过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组织的专家验收。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2日
政务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