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执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印发<福建省海洋与
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2025年版)><福建省海洋与渔业行政
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5年版)>》的公示
2025-06-20 10:19
来源:延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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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制度,规范我局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公平、公正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2025年版)><福建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5年版)>的通知》(闽海渔规〔2025〕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执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2025年版)》《福建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5年版)》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