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强化校车安全管理,保障校车运行安全,根据《南平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校车交通安全“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校车联席办〔2023〕5号)文件要求,2023年6月,延平区教育局与延平交警大队开展校车交通安全“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本次共检查3所幼儿园6辆校车,现将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通报如下:
1.西芹时代幼儿园。1.校车(闽H08807)安全隐患问题:车载灭火器使用期限为2020年,已过期。建议:更换专用灭火器。2.校车(闽H21962)暂未发现问题。建议:加强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患、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
2.西芹成长幼儿园。1.校车(闽H09301)安全隐患问题:车载灭火器使用期限为2020年,已过期。建议:更换专用灭火器。2.校车(闽H58070)安全隐患问题:车载灭火器使用期限为2020年,已过期。建议:更换专用灭火器。
3.西芹娃哈哈幼儿园:1.校车(闽H08897)安全隐患问题:车载灭火器使用期限为2019年,已过期。建议:更换专用灭火器。2.校车(闽H09657)安全隐患问题:驾驶员座位后杂物较多,存在隐患。建议:立即清除杂物。
请相关幼儿园针对通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工作,消除校车安全隐患,并于6月30日前及时将整改报告(要附上整改后照片)报送至局安全股。全区使用校车的幼儿园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强化校车安全管理,保障校车安全运行。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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