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明确任务目标,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进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 狠抓工作部署。经区委全面依法治区会议审议后,下发《法治延平建设规划(2021—2025年)》《南平市延平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转发《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福建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法治建设重要方案和规划,区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召开延平区2022年度府院联席会议暨重大行政诉讼案件综合调处工作联席会议,对加强府院互动,行政争议化解,作出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全面依法治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 明确工作任务。我区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全面深化改革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审议下发《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进行细化、分工后具体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及区直各部门,明确了责任主体和任务要求,确保逐项、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 强化考核评价。进一步制定完善对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将行政应诉败诉率、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等列入绩效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机制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建设法治政府中的导向作用,以绩效考评促进依法治区工作质量优化提升。同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述廉述法的重要内容,通过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单位自查与定期抽查有机结合的考核评价方式,有效保证了我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措施到位。2021年,我区依法行政四项考核指标均排全市前三。
(二)健全决策机制,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 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依法决策。探索实行公职律师分类管理使用模式,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积极打造依托全市首个区级法务工作专班。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对全区重大经济社会活动、招商引资、涉征地拆迁等各类矛盾纠纷等提出相应法律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2022年以来,法务工作专班先后参与政府重点项目法律问题处理30余次,审查政府合同27个、政府投资合作协议11个,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100余条,并帮助成功协调里丹巷改造、316国道征迁等区重点项目纠纷。
2.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审查报备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均先由区委依法治区办调研与督察股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对审查后意见未改正的一律不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下发,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审查制度,主动接受上级政府和同级人大的监督,2021年12月至2022年11月,共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24件,报备率和合法率均达100%。根据省、市部署先后开展对1995—2021年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计划生育、水能资源等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88件,保留130件,废止58件。清理结果均已主动公开并依法报送上级部门备案。
(三)强化工作落实,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 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推进“一站式”服务。严格落实“应进必进”和“只进一扇门”的要求,推动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全区共进驻省网办事大厅43个部门(含市政公用单位)6516个事项,其中行政许可减时间91.95%,即办率占比81.97%,“一趟不用跑”占比94%,全流程网办占比64.97%。二是推行“跨域通办”改革。2022年以来,各有关部门“跨省通办”635件、“省内通办”4216件,并成功办理南平市首笔通过“福州都市圈通办”的公积金提取业务。三是深化“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重点打造“残联办证”“新生入学”等十个“一件事”套餐。率先在全市开展“身后一件事”改革,实现一窗受理、一个表单、统一受理、同步审批、统一反馈;改革后,群众办事由“跑3个窗口”转变为“跑1个窗口”,材料由16份缩减至6份,截至目前,已办理27件。2022年以来,我区行政服务中心已办理“一件事”套餐18669件。四是深化“互联网+监管”应用,全区应梳理检查实施清单944项,已梳理944项,梳理率达100%。
2.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全力组织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开展延平区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梳理编制工作。经过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梳理编制等六个环节,反复协商、沟通、审核、征求意见,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印发《关于公布延平区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延政文〔2022〕38号),赋予15个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394项,四鹤等4个(有行政村)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97项,梅山紫云等2个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75项。组织涉及赋权的各行政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和21个乡(镇)、街道行政负责人进行签约,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承接事项、职责边界等内容,确保赋权工作顺利衔接、有序运行。
3.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出台《延平区营商环境政务服务领域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持续推动我区营商环境17个重点领域相关任务落细落实;制定《延平区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方案》,压缩认定(评定)类资金兑现流程、兑现时限,上线政策15条。二是创新服务企业方式,推出人社业务“智配直享”服务,在“掌上南平”手机端精准推送,完成年度意向群众80人的工作目标;推动我区首批10名法律特派员派驻工作,范围涵盖延平辖区内1家工业平台,5个商会协会,372家企业。三是落实信用建设工作部署,积极推广“信易贷”应用,扎实做好我区融资产品发布等工作,2022年我区授信金额6.1亿元,入驻企业数368个。四是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对照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版)》,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五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完成行政事业性收费报告和收费统计工作,公布2022年区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项目,目录清单外的一律不得收费。
4. 积极开展重点执法领域专项行动。严把食品、药品等产品质量安全关口。先后开展食用植物油、肉制品、食品生产环节“两超一非”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我区食品安全。开展中药饮片、药品流通环节等专项检查,检查药品经营企业683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44家次、医疗机构96家次、化妆品经营企业43家次。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三年整治行动,开展电梯紧急报警装置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34家次,整改隐患260条。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调解商标侵权纠纷3件;办理知识产权保护案件36件,罚款5.6万元。生态环境领域深入开展“清水蓝天”行动等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共立案处罚环境违法案件29件,处罚金额214.2万元。
(四)坚持法治思维,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扎实开展“‘枫桥经验’在福建 深化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探索推行“1+N”诉源治理体系,聚力纠纷化解,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创新调解品牌,在大横镇开展“联片调解、三级联动”试点,制定《大横镇矛盾纠纷片区联合调解制度》,建立片区、镇、区三级联合调解人民调解员资源库。2022年以来,我区2名调解员荣获省司法厅“全省调解先进个人”称号。全区共调处矛盾纠纷4863件,同比增长76.53%,成功率99%,其中调处诉调、公调、访调对接案件851件。设立“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充分发挥预防调处中心平台的桥梁作用,在行政行为作出前和行政争议诉前、诉中、诉后多个环节加强协调、调解,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积极运用案外协调手段化解各类劳资矛盾,宜调则调,调解仲裁案件286件,结案率达98%,调解率达80%。
2. 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全区通过全面排查梳理,层层落实责任,创新方法手段,在攻克难案、破解难题中担当作为,在善解民忧、为民服务中尽职尽责,确保信访形势持续平稳向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治重化积”为抓手,按照“四门四访”工作要求,创新阳光信访新机制,充分发挥“五老”“乡贤”“人大代表”等社会各界力量,组建信访评查评理队伍,全年共开展评理信访件257件,化解250件。扎实做好今年冬奥会、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时间节点期间信访维稳工作,为维护我区对外良好形象打好基础。全面深化公安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专项工作,从严落实局领导包案和党委议访制度,统筹各方力量、运用一切资源全力攻坚化解。实现公安部交办33件、省厅交办58件信访件双100%化解的预期目标。
3. 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及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我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奠定坚实基础。增设“行政复议与应诉服务中心”,并增加3个编制。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8件,比去年同期上升40%,已办结26件。全年办理行政应诉案件58件(一审38件,二审20件),其中区政府本级应诉案件21件(一审15件、二审6件)。通过定期报送诉讼问题清单、绩效考评通报等方式,督促各行政机关依法积极应诉、加强源头管控,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有效提升我区行政应诉工作水平。
(五)完善监督体系,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 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规定,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按时向市政府、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将报告公布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福建延平”上。同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向区政府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
2.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区政府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区政协通报制度,切实增强民主监督实效。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报告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法院生效行政判决及裁定,全年共办理市区两级人大建议124件,办复率100%,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100%;办理市区两级政协提案145件,办复率100%,委员满意和基本满意率100%。
3.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持续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顺利组织全区860人次报名参加2022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参考率达80%,创历史新高,完成33个单位27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申报申领工作。二是强化执法案卷评查。对2022年度延平区20家行政执法单位共62卷的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案卷开展评查,印发《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延政办〔2022〕38号),并将评查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对规范我区行政执法,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起到了较好效果。
4. 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依托区政府网站和电子政务“12345”平台,充分发挥“福建延平”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全面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推广“闽政通”APP等方式,有效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促进政府有效施策。区直部门和乡(镇)、街道均严格按照《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全区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8200条。
(六)抓好关键少数,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 加强“关键少数”法治教育。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利用《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辅助用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机制。2022年举办两期政府常务会议法治专题讲座,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和《行政协议的司法审查》。全年依托区委党校举办两期以上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通过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等方式,引导区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2. 健全完善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将依法行政能力纳入职务职级晋升考核范围,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能力测试机制。2022年对7批18人需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测试,29名提任、转任干部进行任前廉政知识考试。加大对干部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力度,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继续教育和新录用人员培训内容,全面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奠定坚实法律基础。
二、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我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之处,主要表现在:一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短板,个别部门行政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败诉仍时有发生。二是乡镇赋权工作有待完善。区直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赋权事项数量较多,乡镇执法工作人员偏少,大部分人员没有执法证,难以有效承接各行政执法部门赋权的执法事项,影响乡镇有序有效开展执法工作。
三、2023年工作思路
(一)持续加大法治建设力度。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延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区新局面,努力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
(二)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以重点改革任务为抓手,持续推进各项改革工作,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提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优化提升“互联网+监管”“E政务”“跨域通办”“五级十五同”,为延平区交易主体提供廉洁、高效、规范的服务,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
(三)持续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一是继续提升区府院联席会议暨重大行政诉讼案件综合调处工作联席会议的推动作用。以府院联动助力建设法治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化解行政争议。二是增加依法行政绩效管理考评分值,以绩效考评促进依法治区工作质量优化提升。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加大对行政应诉案件的重视,按照法院审判要求应出庭尽出庭,积极履行出庭应诉义务。
(四)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围绕赋权清单,制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计划和方案,会同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联动培训指导,加强对各乡镇(街道)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基层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联合区委编办及区直有关单位对行政执法事项下放后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重点督导,确保下放事权乡镇(街道)“接得住、用的了、管得好”。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走深走实。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0日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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