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馆《关于申请调整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函》(南殡〔2021〕12号)和《关于殡葬服务收费有关情况的补充说明》(南殡〔2022〕10号)收悉。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殡葬服务收费行为,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现就南平市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遗体接运及遗体火化收费标准
类别 | 服务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备注 | |
基本服务 | 遗体接运 | 元/具 | 700 | 5楼以上每层加收20元,有使用电梯免收 | |
遗体火化 | 普通炉 | 元/具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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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档炉 | 元/具 | 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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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殡葬服务收费标准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类别 | 服务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备注 | |
基本服务 | 遗体存放 | 元/具.小时 | 9 | 冷藏72小时及以内 | |
骨灰寄存 | 元/盒·年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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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服务 | 遗体寄存 | 元/具.小时 | 10 | 冷藏超过72小时 | |
吊唁 设施 及设备租用费 | 告别小厅 | 元/场 | 50 | 配有专职服务人员,遗体瞻仰棺1台,祭奠台1台,香炉一个,提供不锈钢绢花圈1个,盆花12盆。 | |
告别中厅 | 元/场 | 380 | 配有专职服务人员,提供遗体瞻仰棺1台,柜式空调2台,灯光音响功放设备一套,电子显示屏1台,不锈钢绢花圈37个,盆花30盆。 | ||
告别大厅 | 元/场 | 550 | 配有专职服务人员,提供遗体瞻仰棺1台,柜式空调4台,灯光音响功放设备一套,电子显示屏1台,不锈钢绢花圈60个,盆花46盆。 | ||
三、你馆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收费依据、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计费方法、投诉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本通知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原《南平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南政价〔2018〕125号)文件延续至2022年10月31日。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20日
抄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延平区发科局。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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