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组织部权责清单的通知
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1810-2018)及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三定”规定,明确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权责事项4项,其中:行政奖励1项和其他权责事项3项。现按程序予以公布。
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致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权责事项发生改变的,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将及时进行调整,按程序报批后予以公布。
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机构编制 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组织部
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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