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延平区本级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度延平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62005万元,比上年增加14590万元,增长9.90%。
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48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79万元,增长3.19%。
公共安全支出175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19万元,下降19.27%。
教育支出4829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352万元,增长9.90%。
科学技术支出214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85万元,增长9.4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59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274万元,增长20.03%。
卫生健康支出(上年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79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698万元,下降18.97%。
节能环保支出234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345万元,增长661.36%。
城乡社区支出791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80万元,下降6.67%。
农林水支出1579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264万元,增长26.06%。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77万元,下降19.63%。
住房保障支出157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61万元,增长29.64%。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504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840万元,增长57.50%。
二、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本区所辖乡镇作为一级预算部门管理,未单独编制政府预算,为此未有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数据。
三、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2018年,全区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1553万元,实际发行新增债券11553万元(一般债券11553万元,专项债券0万元)。截至2018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92418万元(一般债务61662万元,专项债务30756万元)。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上级核定的限额98411万元内。
四、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2018年,我区财政部门对等9个领域36个财政重点支出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16426万元。其中,绩效等级达到“优”的有12项,达到“良”的有18项,评为“合格”的有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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