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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南平市延平区民政局
关于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1:2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汇总延平区民政局各股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编制而成。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通过延平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延平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玉屏北路3号,邮编:353000,电话:0599-8720766,电子信箱:npypmz@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延平区民政局全面落实《条例》和《规定》要求,科学提高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以延平区政府网站为信息公开主体平台,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断提升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全区政府信息。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7条。其中,全年公开重点领域信息53条,公示公告14条。按要求公布年度财政预、决算等信息。突出民政部门特色,主动公开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民政重点领域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未发生针对区民政局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请的情况。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区民政局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问题。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继续强化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领导负总责、各股室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坚决杜绝涉密信息上网,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确保公民个人隐私或敏感信息不通过信息公开网泄露。遵循“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原则,严格落实“拟稿人员、分管领导、主管领导”三级审批和“一事一审”管理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民政局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提高政府信息水平,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有力辅助促进其他工作开展。持续完善制度建设。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做好网站公众留言答复、信息发布等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规范工作规程,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建立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

(五)强化监督保障。强化日常监管,加大信息发布审核和监督,保障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同时积极参加区政府办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不断提升队伍能力水平。局办公室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解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等现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信息公开时效更新不够及时、上报信息量不足;对工作的统一性和协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将从以下方面重点改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方法和工作机制等方面建立一套更加完善的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公开程序。在今后应利用集体学习会议等,对政府办承担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进行培训,对发布流程、发布内容、注意事项等进行规范,强化具办人员主动公开意识,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与全面性。同时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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