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单位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延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由区发改科技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法规、规章和规范;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工作动态;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延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网址为http://www.ypzf.gov.cn)。
(二)公开渠道
通过延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本机关政务信息,自该政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1、登入延平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在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栏上,获得本机关政务信息。
(五)编排体系
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办公室信息编排体系主要包含索引号、标题、发布机构、生成日期、文号等内容。
说明:
1. 索引号:公开信息的唯一识别代码。
2. 标题:信息的标题。
3. 发布机构:信息发布主体。
4. 生成日期:信息生成或变更的时间。
5. 文号:信息的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份和文件顺序号三个部分组成。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本机关相关政务信息。
(一) 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机构
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9-6161831
电子邮箱:npfgj@163.com
通信地址:延平区八一路439号17层
邮政编码:353000
咨询时间:夏令:周一至周五,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周一至周五,早上: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延平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的依申请公开栏目递交电子版《延平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延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申请表》或向区发改科技局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办公室送交。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或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或更改、补充;对于要件完备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 属于公开范围的,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 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 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四)收费标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点此查看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延平区发展和改革科技局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