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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延平区财政局

关于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15:24

南平市延平区财政局

关于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

本报告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pzf.gov.cn/)公布,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直接南平市延平财政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14

电话:0599-8881595

传真:0599-8881292

邮编:353000

电子信箱:ypqcz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条例》要求,结合财政实际工作,及时将财政相关政府信息依法公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履行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和日常监督指导,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延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年,我局收到政务信息申请公开业务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密法》和《对外宣传及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拟稿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三级签字审查制度,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从源头保障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延平区财政局以延平区人民政府网站为载体,动态更新财政预、决算等信息,按规范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完整、准确报送主动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全信息发布全流程管理机制,认真做好信息保密审查、信息审核、更新发布等工作,确保内容更新准确及时,运维管理安全有序。加强日常监测,对网站运维监测平台指出的表述不规范、错链等问题及时整改并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通知收取件数

通知收取金额(元)

实际收取金额(元)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0

0

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区财政局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存在财政政策解读不够通俗、互动回应效率待提升等问题。下一步将优化政策解读形式,健全咨询快速响应机制,强化人员专业培训,持续提升财政公开的精准性与群众获得感。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南平市延平区财政局

202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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