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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南平市延平区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00:0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汇总延平区财政局各股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编制而成。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延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pzf.gov.cn)下载。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通过延平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延平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461号12楼,邮编:353000,电话:0599-6161758,电子信箱:ypqcz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延平区财政局以福建延平政府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主体平台,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延平区财政局主动公开信息10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较为单一。

2022年工作打算及有关意见建议:一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二是积极探索多种形式信息公开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强化管理,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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