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30号)、南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省级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2.补助对象:年满16周岁,不超过65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领域生产、经营、服务的非公职人员,免费参加农业农村局主办、第三方培训机构承办的高素质农民培训。每位培训对象本年度只能参加省级资金培训项目1次。培育结束经验收合格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有关规定统一拨付给承担培训单位用于培训的相关费用。
3.补助内容:高素质农民培训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需求调查、教师课酬、教材资料、场地租金、实践实训、异地培训、线上培训、证书制作、档案管理、机构下乡(含异地)办班差旅,农民集中培训的食宿、异地实训往返交通以及训后跟踪、指导服务等与培育直接相关的费用。用于需求调查摸底费用不得超出培训班总费用5%、跟踪服务费用不高于培训班总费用的10%。不得列支招投标、第三方评估、审计和项目管理人员差旅补贴等费用。高素质农民培训授课教师讲课费按照《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7〕18号)、《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闽财行〔2018〕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4.补助标准:会同区财政局按照省下达的培训资金量和培训任务数,研究确定本区的补助标准不超过350元/人、天。
5.申报程序:依托招投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遴选第三方培训机构,由中标培训机构承担培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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