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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福州都市圈(福州、宁德、莆田、南平、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政务服务“异地代收代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政服函〔2022〕10号 
2022-03-29 10:42 来源: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访问量:
  驻窗口单位

现将《福州都市圈(福州、宁德、莆田、南平、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政务服务“异地代收代办”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驻窗口单位结合文件要求做好异地带收代办工作,并在3月29日前在省网办事大厅做好相应的配置工作。

 

附件:福州都市圈(福州、宁德、莆田、南平、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政务服务“异地代收代办”实施方案

 

 

 

南平市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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