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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党支部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延政服党〔2022〕1号
2022-03-02 10:39 来源: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访问量: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提示》精神,为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加对象

(一)全体党员。

(二)支部书记傅顶发同志作为支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本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三)邀请区直机关党工委、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领导参会。

二、会前准备

(一)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等,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

(二)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相互交流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对照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专项整治、巡视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全面查找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员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对照廖俊波、孙丽美、潘东升等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准备好组织生活会发言提纲。

三、会议议程

定于3月3日(周四)下午3:00召开组织生活会。

(一)支部书记傅顶发同志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作对照检查,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

(二)支部书记傅顶发同志带头,党员逐一作自我批评,支部其他党员对其提出批评意见。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见人见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

(三)开展支部工作和党员评议。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情况,对每位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予以表扬,“优秀”比例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评定为“合格”的党员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提出要求、帮助改进;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按规定程序处置。

(四)区直机关党工委、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领导进行点评讲话。

(五)支部书记傅顶发作小结。

四、会后事宜

(一)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扎实进行整改。整改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二)会议情况报告、支部班子对照检查等材料上报区直机关党工委、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中共南平市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

              管理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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