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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激励性产业扶贫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
延财农指〔2020〕36号   
2020-12-04 22:56 来源:延平区扶贫办 访问量:
  

延 平 区 财 政 局文件
延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延财农指〔2020〕36号

 

延平区财政局  延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激励性产业扶贫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财政所、扶贫办:

根据《南平市财政局、南平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市级激励性产业扶贫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南财农指〔2020〕34号)、《南平市财政局、南平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市级激励性产业扶贫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南财农指〔2020〕38号)精神,该资金用于发展激励性产业示范项目,旨在调动贫困户创业热情,让贫困户主动参与产业发展,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不得用于偿还债务、购置车辆、购买通讯器材、发放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工资补贴等支出。经研究,现下达市级激励性产业扶贫项目专项资金61.4万元给你们(详见附件),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预算科目,请你们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20年市级激励性产业扶贫项目专项资金安排表

2.2020年市级激励性产业扶贫项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延平区财政局      延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4日

附件1

2020年市级激励性产业扶贫

项目专项资金安排表

乡(镇)、街道资金(万元)
赤门3.39
大横4.37
巨口3.76
来舟0.75
炉下3.25
茫荡5.42
南山4.78
水东0.51
水南0.17
塔前6.15
太平3.56
王台2.61
西芹8.17
峡阳4.71
夏道4.41
洋后3.73
樟湖1.66
总计61.4

附件2

2020年度市级激励性产业扶贫

项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乡(镇)、街道产出指标效益指标
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
激励性产业扶贫项目个数≧资金使用要求资金到位率=100%指标1: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提升脱贫质量指标2: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赤门1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100%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大横1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100%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巨口1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100%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来舟1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100%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炉下1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100%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茫荡1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100%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南山1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100%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水东1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100%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水南1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100%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塔前1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100%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太平1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100%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王台1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100%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西芹1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100%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峡阳1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100%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夏道1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100%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洋后1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100%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樟湖1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100%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延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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