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延平区人民政府 >  专题专栏 >  已归档专题 >  放管服 >  政府部门 >  卫健局
区直有关单位推进“放管服”改革具体措施表
(2017年第 4 季度)
2018-01-10 00:00 来源: 访问量:
  
单位 “放管服”改革具体措施 备注
延平区卫计局 完成我局权责清单融合工作并上报区审改办
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事项已全部入驻省网办事大厅、市网办事大厅
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程序已按规范全部压缩至3个环节,办理时限已按规范全部压缩至法定时限的50%。
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取消医疗机构设置执业中“消防验收合格证明”、“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
开始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
认真梳理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最多跑一趟、一趟不用跑”办事清单
100%审批事项实行集中审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