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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区司法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图文)
来源:延平区司法局 日期:2007-09-11 04:14 点击:100
       

 

根据中央、省、市政法委的安排部署,全国政法系统从2006年五月份起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延平区司法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打造平安延平,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以坚定社会主义法治信念,提高执法能力为目标,以解决影响政法工作发展和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际问题为重点,不断增强全局司法行政干警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努力实践新形势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政法工作主题,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增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真正做到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执法工作,切实提高执法质量和服务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们重点做了以下三项工作。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

一是摆上重要日程。召开班子会议,对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和精神实质进行了仔细研读,对延平区司法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认真进行了研究和安排:一是对学习任务作了具体的细化,并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大张旗鼓地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二是延平区司法局召开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吴敦平局长作了动员讲话,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对开展教育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三是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当好排头兵,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的有关会议精神和具体要求上来,迅速掀起学习高潮,通过学习达到提高素质、促进工作的目的。

二是健全工作机构。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吴敦平局长任组长,陈金瑞、陈捷、陈美珠三位副局长为副组长,统一组织、协调、督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局机关办公室,负责经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活动的具体事务。全局上平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

三是制定学习方案。为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严格落实学习责任,延平区司法局制定了切实具体、可操作性强的活动方案,制定了学习计划,建立了严格的学习考勤制度,并精心组织实施,保证了教育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

四是狠抓措施落实。为保证这次教育活动的实际效果,2006613,延平区司法局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把学习计划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较好的解决了理念口号化、教育与工作对立、理论与实践脱节等问题。在具体学习活动中做到了四个落实:一是人员落实,严格落实学习签到和请、销假制度,凡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同志要及时补课,确保参学率达到100%;二是时间落实,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自学时间不少于50学时;三是内容落实,重点学习中央、省、市领导的重要讲话,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专题讲座,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实质和内涵;四是学风落实,紧密联系思想、工作、执法实际,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解决法治理念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为加强宣传,设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园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编发学习活动开展情况工作简报。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宣传效果,在司法行政系统形成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良好氛围。

六是明确责任,层层抓落实。建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班子成员分片联系基层司法所,要求每个领导干部经常深入到自己的联系点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加强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推动联系点教育活动取得实质性效果。通过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树理念,学先进,找差距”的学习活动,充分发挥优秀党员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有效的调动了全体人员的积极性,确保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创新载体,扎实开展活动

一是领导带头,做好表率。具体学习活动中,班子成员把学习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带头组织、参加学习,亲自授课、辅导,带头查找问题,深入联系点,开展专题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好的学习形式和方法。我们还开展了“四个一”活动:领导干部每人做一次辅导报告,撰写一篇调研文章或心得体会,开展一次心得体会交流,帮助解决一个实际问题。推动了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是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在学习中,我们积极创新载体,丰富学习内容,实施灵活多样的学习方法和形式,确保学习取得良好效果。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理论引导与现实教育相结合等方式,形成了浓厚的学习研究氛围;我们还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了学习心得交流会,结合思想作风整顿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摆思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从思想深处查问题,找不足,以学习促整改,以学习促工作;采取书面测试的形式对学习效果进行了认真检验。切实做到“三到位六确保”,即学习时间、人员数量、内容深度到位,确保学习内容详实、课程安排合理、学习笔记完整、考评记录客观、心得体会真实、学习培训扎实有效。使教育活动丰富多彩、富有成效。

三是结合实际,确保质量。为确保教育活动不走形式,扎实开展,达到预期目的,在具体工作中,切实搞好“四个结合”,确保教育活动的质量和水平。一是与领导干部“八个方面良好作风”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在思想教育上下功夫,求实效。使广大司法行政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是与争先创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突出营造良好学习氛围的重点,在工作环境上下功夫,求实效。通过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和创建效能建设“服务发展最佳股室”等多种方式,树立起一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工作的先进典型,在全区司法系统形成一种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带动教育活动的全面开展。三是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牢牢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深入查找、整改不公正、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四是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突出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在业务工作上下功夫,求实效,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延平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是完善制度,建立机制。目前,我们正积极探索建立个人自学、集中教育、定期培训等制度和相关的配套制度,并着手建立科学的考评制度,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活动纳入每位工作人员的个人年终目标考评中,提高考核的针对性,有效运用考核结果,以促进干部职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成效显著,工作创新发展

我们坚持把学习活动与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推动工作的创新发展,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一是维护稳定,法律保障职能进一步发挥今年来,我们充分发挥司法所和调委会的积极作用,坚持经常性与集中性调解相结合,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春节和“两会”期间,先后两次组织全区性集中矛排活动,并参与调处一大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上半年,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460件,调处成功率达95.9%。安置帮教工作的就业指导培训、解决低保问题等各项措施得到较好落实,上半年回归的20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得到妥善安置和帮教。今年,我们还试行了律师参与重大纠纷调处工作,律师参加每月20日的区领导信访接待,对涉法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效果较好。二是普治并举,法制宣传职能进一步发挥。我们坚持全方位、高起点地抓好“五五”普法宣传启动工作,确保开好局、起好步,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为重点,以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平安延平”建设。我们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载体,把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全面完善村、居民自治和村、居务公开各项制度,着力抓好“四个民主”的落实,努力扩大示范村、社区的比例。在去年16个村被命名为市级以上示范村基础上,今年又在76个村开展创建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1月份,区司法局、民政局联合发文在城区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活动,共确定12个试点社区。着重从自治组织建设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议事决策建设以及社区法制教育、法律服务等十个方面扎实抓好创建各项活动。三是提高质量,法律服务职能进一步完善。我们注重挖掘、整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资源,积极探索为社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的有效形式和途径,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律师公证法律服务进一步延伸。扎实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区属各律师所和城区法律服务所分别与街道社区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定期深入各社区及学校开展义务法律咨询,举办法制讲座,上法制课。同时,13个社区还聘请了法律顾问,为探索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新途径做了积极尝试。村聘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拓展和规范,续聘工作完成较好。法律顾问工作台帐、日常管理、考评监督等各项制度得到完善、落实。截至目前,全区已有122个村聘请了以律师和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的法律顾问,占全区村总数的50%,大横、王台、峡阳等乡镇、村全部聘请了法律顾问。引导律师投入农村这一广阔的法律服务市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是当前破解农村“普法难”的一项创新性举措,有力推动了农村的依法治理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努力增加法律援助数量,让困难群众尽可能多受益;为残疾人和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向他们发放《法律援助证》,做好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充分发挥,目前,王台、夏道、洋后、太平、茫荡等乡镇已开始尝试以非诉讼形式向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使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贴近基层、贴近社会弱势群体。

通过学习活动与司法行政工作的紧密结合,在全系统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起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并将这一理念指导和运用于司法行政的各项具体业务中,推动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向新的、更高的层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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