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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司法局关于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延平区司法局转市司法局 日期:2010-06-15 17:05 点击:100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1112日在全国统一举行。根据司法部第96号《公告》、福建省司法厅第1号《公告》,现就南平市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我市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统一实行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并当场发放准考证主证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必须先在网上报名,再按预约的现场确认时间到确认地点进行确认。

(一)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必须在65625期间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为http//www.moj.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

(二)现场确认时间:7520日。报名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的序号,按预约的时间到现场进行确认。

二、现场确认地点:南平市司法局法规教育科(地址:南平马坑路218号),咨询电话:8620908

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户籍不在我市但在我市工作、学习的人员及驻我市的军队现役人员,均可在我市报名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

三、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A4纸)。

(二)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A4纸)。

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报名。

(三)驻我市的军队现役人员应提交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

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的,经南平市司法局确认后,报名人员须交纳报名费310元,并进行当场发给准考证主证。经福建省司法厅复审合格后,生成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司法部网站下载。

其他未尽事宜,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或福建省司法厅网站查询。

 

                                                         南平市司法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

 

南司公告〔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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