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有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4号)、《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和《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09〕5号)、《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品牌带动的意见》,围绕我区2010年规模企业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唱响做大延平企业品牌,通过运用品牌优势,进一步发挥规模企业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现就我区落实海西政策进一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抓住海西建设重大历史机遇,以“适应需求、项目带动、突出重点、求实求效”为工作原则,以指导企业做好商标注册和培育企业品牌争创弛、著、知名商标为重点,逐个逐项地制订重点企业项目服务内容,通过有效服务,进一步推动全区商标品牌战略的深入开展,提高我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推动海西绿色腹地中心强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商标品牌创建工作的领导,形成全区上下齐抓共创商标品牌工作的新格局,决定成立延平区落实海西政策进一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何明星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陈 清 区工商局局长
成 员:刘久西 区财政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吴运华 区经贸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叶建波 区工商局纪检组长
叶盛华 区国税局副局长
陈良晖 区地税局副局长
李玉明 区经贸局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叶建波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区工商局。
三、工作重点
针对我区规模企业商标品牌工作,各部门立足各自职能,全面掌握重点企业的商标注册、运用、管理、保护等情况,细化服务的项目内容和措施,力求商标品牌创建工作取得新突破(服务项目详见附表)。
1.加大商标品牌宣传力度。区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要通过各种有效方法,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商标法律法规知识和创建商标品牌的意义,提高市场主体认知商标、拥有商标、正确行使商标权利的意识和水平,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品牌、支持品牌、保护品牌的良好氛围。
2.加强对企业创标创牌指导。积极指导企业申请商标注册、商标境外注册工作,利用工商行政管理的商标品牌“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 制度,形成指导、咨询服务一条龙服务。在商标品牌建设上,形成商标品牌滚动发展态势,推动实现商标总量的增长,商标国际(境外)注册和闲置商标转让数量明显增长,省著名商标申报数、认定数合理稳定增长。
3.支持商标品牌“走出去”。为企业商标管理人员提供培训、咨询和辅导服务,突出做好重点出口企业和电线电缆、竹木加工、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中的骨干企业的服务,指导企业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做到“商品出口,商标先行”,引导企业逐步扩大在出口商品上使用自有商标的比例。同时,积极探索境外商标监测、预警、维权的有效途径。
4.支持企业争创商标品牌。按照“三个一批”(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建立商标品牌发展数据库,做好商标品牌发展资源的储备,特别是对有条件、有意愿、有积极性争创商标品牌的企业,各有关部门要共同支持其进行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申请,指导企业提升商标品牌价值,并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5.指导企业运用商标品牌做强做大。指导驰名、著名商标企业重新制订商标品牌战略,帮助企业制订正确的商标品牌保值、升值机制,指导驰名、著名商标企业运用好优惠政策,积极发挥驰名、著名商标品牌带动效应;同时,加大商标权保护力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6.大力推进商标品牌战略体系的构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工作意见》,推动制订和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培育地方特色经济,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做到“政府推动、企业主动、市场联动”。
7.形成服务商标品牌创建的合力。建立商标品牌服务规模企业工作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问题,进一步营造关注、发展、爱护商标品牌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培育、扶持、保护商标品牌的有效机制。
8.加大商标权保护力度。继续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执法行动,依法对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给予重点保护;建立健全与品牌企业联合打假制度;工商要与经贸、公安、海关、版权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完善跨部门的执法协作机制;加强地区协作,依法保护驰名、著名商标权益;要以保护高知名度注册商标专用权为核心,以利用企业名称侵犯驰名、著名商标权益行为为整治重点,及时发现和查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指导经营者增强识别真伪商标的能力,严把“进货关”,自觉抵制侵权和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9.加强商标工作培训指导。通过培训、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指导重点企业掌握商标注册、商标国际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和争创驰名、著名商标等知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商标管理机构,制订完善有关制度,实施商标品牌策略;指导企业正确选择商标品牌成长的要素及途径,采取不同的品牌成长路径,争创驰名、著名商标;指导企业重视商标品牌基础建设,完善商标综合保护体系,加大广告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维权活动。
四、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机遇意识、服务意识、执行意识,充分认识落实海西政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为各企业服务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结合实际,制订和细化本单位落实海西政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海西政策的落实。
2.加强领导。成立各部门落实服务区属规模企业商标品牌工作小组,明确落实服务项目、项目责任人,把项目带动作为落实海西政策的重要抓手,从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中寻找有需求、可运作、易突破、能见效的重点项目开展指导帮扶,确保服务工作的落实。
3.狠抓落实。着重在商标品牌、依法维权、行政指导、信息服务等方面运用好品牌战略的有关法规政策,加强指导、加强服务、加强跟踪帮扶,加强依法保护,做到有的放矢。用好用活海西优惠政策的对接和落实,真正把区属重点项目的商标品牌建设工作抓实抓好。
4、强化督查。落实海西政策进一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海西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掌握各项政策措施的适用范围和具体要求,制订、细化相关活动方案,提高政策的解读能力和对下指导水平,使基层单位及时领受任务,明确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出实效;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服务活动的人、财、物和技术保障,确保服务活动顺利进行。
5.严肃纪律。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落实海西政策进一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工作的督察,严肃工作纪律,不准任何人、任何单位以服务为借口增加企业负担,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不准干涉或影响企业、个体工商户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违反工作纪律者,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纪律规定予以惩处。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商标 品牌 实施意见
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检会。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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