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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延政[2010]1号
发布单位:延平区政府 发布日期:2010-03-05
南平市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的建设是我市调整教育布局,扩大教育优质资源的需要,是整合中心城市职业教育资源,改善职业中专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能力的重要举措。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2009〕97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和市发改委文件批复精神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4〕238号)和土地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现将南平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建设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土地用途:南平市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项目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夏道小鸠、桥头村(土名:小鸠洋),靠闽北职业技术学院里侧,面积约120亩(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另行公告征询意见。
四、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国土 土地 征收 公告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
年3
月5
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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