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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延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延平区人大 日期:2010-03-04 09:53 点击:100

 

2010年3月1日南平市延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南平市延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少峰检察长所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区人民检察院以科学发展观和“三个至上”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以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依法规范办案,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有新的提升。会议对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工作思路,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区人民检察院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廉洁公正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构建和谐延平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为服务海西绿色腹地中心强区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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