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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9121500062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延平区信访局 日期:2009-12-28 16:20 点击:100
区信访服务中心:
你中心转来的县长信箱阅办单(09121500062号)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关于夏道村民吴春新在居住区内建猪栏养猪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周边住户曾向我局反映过,我局领导非常重视,即派员前往调查。
经查实,当事人只是在自己住家内少量养殖,大小生猪合计10余头,达不到规模畜禽养殖场(存栏量500头)的标准,因此,我局无法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来约束当事人的行为。但是,鉴于当事人的行为确实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我局执法人员要求其务必认真做好清洁工作,尽可能减轻因养殖而造成的污染。
考虑到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经畜牧水产局协调,建议搬迁将原旧房猪栏改作他用,养殖户吴春新同意将猪栏迁移。
此项工作正在落实之中。
延平区环保局、区畜牧水产局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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